(资料图片)
南京儿童医院回应婴儿输液死亡
【南京儿童医院回应婴儿输液死亡】与家属正在协商处理此事。
5月29日,杨女士反映她8个月大的婴儿在南京儿童医院输液,其心率失常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杨女士称医生诊断其患有支气管炎,打了三天点滴后,医生于28日给孩子体内输入氨茶碱,孩子嘴唇开始发紫,出现不适症状。她反映问题后,医生给孩子上了呼吸机和心电监测仪,发现孩子心率异常高,于是打了一针镇定剂,随后孩子心率骤降,医生赶紧做心肺复苏并将孩子送抢救室,最后没有抢救过来。
杨女士称她查询后获悉,心脏病人应慎用氨茶碱,该药的副作用可能会导致心率过速或者心律失常,使用此药必须全程监测,但用药时医生未监测。南京儿童医院回应称他们与家属正在协商处理此事,警方也介入调查。
网友也表示,为什么用药不监测?这种后果谁承担得起呢?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!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30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9
发布时间:2023-05-28
发布时间:2023-05-28
发布时间:2023-05-28
Copyright © 2015-2022 亚洲电视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2021034106号-51 联系邮箱:5 516 538 @qq.com